【佔中判刑】由荔枝角收押所轉往監獄服刑 戴耀廷上車前面帶微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29 10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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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耀廷轉往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。(資料圖片)

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的戴耀廷,今早(29日)10時許離開荔枝角收押所,被帶上囚車載往監獄服刑。消息指,他被編排到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。

身穿囚衣的戴耀廷,戴上手扣,早上由懲教署人員押送下,步上囚車。他上車前面帶微笑,手上拿著膠袋,載著一些個人物品。

佔中案的9名被告被裁定罪成,當中8人於本周三已被判刑,其中4人包括戴耀廷及陳健民分別被判監18個月、邵家臻及黃浩銘則分別囚8個月。

黃浩銘及陳健民,已於上周六(27日)被分別編配到赤柱監獄及西貢壁屋監獄服刑。邵家臻則因身體不適正在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院,懲教署稍後再安排他的服刑地點。